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的规定,以及考生的考试成绩和2017年的录取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 业 |
本 科 |
专 科 |
美术类 |
223 |
199 |
书法类 |
262 |
237 |
音乐类 |
193 |
166 |
舞蹈类 |
185 |
175 |
播音主持类 |
245 |
230 |
广播影视编导类 |
216 |
193 |
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即为专业考试合格生源。
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其中文化分数线按各专业分类划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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